中国软件政府采购项目中构成恶意串通

中国软件政府采购项目中构成恶意串通

信创龙头企业中国软件发布公告,因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构成恶意串通,被财政部处以40471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自6月8日起执行。

此次处罚源于财政部2025年启动的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经查,中国软件与其他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多处内容异常一致,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情形,被认定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定义的恶意串通行为。

作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CEC)旗下核心企业,中国软件是国内信创产业标杆,控股子公司麒麟软件操作系统连续14年位居中国Linux市场占有率首位。

不过禁入期内仅母公司受限,子公司可正常参与政府采购,渠道及行业客户合作不受影响。

公告显示,涉事项目已完成验收,不影响前期收入确认。公司称已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违规行为,并将强化合规管理,杜绝类似事件。

二级市场反应剧烈,公告发布当日,中国软件股价尾盘跌停,反映市场对央企合规风险的高度敏感。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因部分销售业务违反招投标规定被行政
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收到财政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财库法〔2026〕

27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
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要求,财政部开展政
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发现公司与其他供应商在投标文件
中多处内容异常一致,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的情形,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

定的恶意串通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财政部决定对公司作出罚款合计40471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责令公司就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问题进行整

改。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处罚的罚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所涉及的项目已

经完成验收,不影响前期收入确认。
目前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已签订的其他合同预计不受影响,仍可正
常执行。禁止期内,母公司不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与渠道及行业客户的合作仍
可正常开展,子公司可正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据初步统计,2025年母公司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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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参与政府采购的业务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1%,预计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认识到管理疏漏,主动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违规行为,后续将

不断提高合规经营水平,积极消除不良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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